监管约谈、警告、罚款,屡教不改的嘀嗒出行何以IPO?

触碰监管红线的警铃不断响起

嘀嗒出行为何仍然因为

非法违规经营网约车

而遭到监管约谈?



2020年12月7日,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嘀嗒、哈啰等顺风车平台进行提醒式约谈:
平台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,立行立改,修正顺风车产品,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,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。
据了解,监管部门对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定位不同,前者属于经营性客运服务,而顺风车主要是分摊车主出行成本,要求是不盈利。
为了不扰乱出行市场运营环境,区分两者,监管部门对顺风车平台提出四项合规要求:
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、事先发布出行信息;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;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,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;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:
监管部门即从信息发布、路线、费用、次数上对顺风车业务进行详细规定。
合规细则虽然出台,但嘀嗒出行却擦着合规要求的边缘,以顺风车的名义开展网约车业务。
据了解,在车主APP中,嘀嗒出行上线“附近订单”功能,车主在未发布行程的情况下,便可以看到不同需求的顺风车订单。
嘀嗒出行的“附近订单”功能与监管四项规则中的“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、事先发布出行信息”相违背。
车主不提前发布路线,乘车人随时可以招到顺风车,在功能上,嘀嗒出行的业务更像是非法经营的网约车业务。
虽然此次被约谈后,嘀嗒出行已对外表示:已对部分产品进行了优化和修正。但监管的约谈真的能止住嘀嗒出行打擦边球的野心吗?
其实在没有取得网约车牌照的情况下,以顺风车名义开展网约车业务,嘀嗒出行已经不是第一次。
2019年4月,合肥市监管部门明确指出嘀嗒出行违背顺风车“公益无偿性互助”、“分摊成本”的原则:
“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,擅自开展所谓顺风车经营活动,其营运信息未接入主管部门监管平台,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实际发生的燃料成本,以顺风车名义变相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。”
此后合肥市运管处对嘀嗒出行进行约谈:
要求平台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,坚决严禁以顺风车等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,并清理包括嘀嗒出行在内的7.9万余辆不合规网约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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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2月下旬,北京市交通委在对嘀嗒出行检查中,发现嘀嗒出行未取得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,属于违法行为。
此后, 北京交通委根据《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》、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其予以15万元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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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各地监管部门对平台直接的行政处罚,部分顺风车车主按照嘀嗒出行的操作流程接单,但却被地方执法人员认定为:未取得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。
在近两年内,监管机构的直接行政处罚和车主被执法人员处罚的间接信息,都在不断提示嘀嗒出行管理层——产品的功能模式有问题,急需改正。
触碰监管红线的警铃不断响起,但如今,嘀嗒出行为何仍然因为非法违规经营网约车而遭到监管约谈?
这种屡教不改、暗度陈仓的现象说明,它不是产品功能设置问题,而是商业问题。
据嘀嗒出行招股书显示,2019年,嘀嗒出行顺风车业务为其提供1.64亿的收益,占到总收益的比重达到88%,是其最主要的营收支柱。
而在市场占有率上,嘀嗒出行也是一家独大,2019年,嘀嗒出行在顺风车市场的占有率达到70%,是名副其实的行业老大,
但1.64亿收益和70%市占率的背后,则是嘀嗒出行的无奈。(详情点击:嘀嗒出行,误把中场当终场
据司库财经了解,中国四轮出行市场包括出租车扬招、出租车网约车、网约车、顺风车四个细分市场。其中顺风车市场最小,2019年订单量为3亿单,仅占到四轮出行市场总单数的0.99%。
这也就意味着,在顺风车的细小市场中,占据7成市场的嘀嗒出行,在营收、净利润增长上已经触顶。而网约车98亿/年的订单量,显然是嘀嗒出行的主要突围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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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平台获取《网约车经营许可证》条件极为苛刻,平台需要投资几十亿建立安全体系以及近万人的客服团队,即便连资金雄厚、野心膨胀的美团也在网约车领域折戟:
在此前7个试运营的城市中,美团网约车仅在上海和南京两个城市获得《网约车经营许可证》。
可是嘀嗒出行自身条件够不上,拿不到营业许可证。
在丰满的理想和残酷的现实条件的矛盾中,嘀嗒出行开始游走在监管红线上,用“附近订单”的功能,披着顺风车的合法外衣,从事非法违规的网约车业务。
嘀嗒出行违规经营网约车并未一天两天,而是被监管屡次警告,但都屡次不改、暗度陈仓,这其中既有商业利益的诱惑,网约车每年近百亿单的业务量实在太美,也有对监管机构、法律规则的蔑视:
相比网约车的百亿市场,约谈、警告、几十万的罚款算得了什么?但随着监管对“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”的警告、整顿,屡教不改的嘀嗒出行何以IPO?



关键字: 出行 监管
作者:张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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